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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发文整治不规范地名:中央、王府不能随便用
2019-06-19 15:10 | 来源:未知
原标题:6部门发文全国整治不规范地名:“中央、王府”不能随便用)
在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各地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整改。
6月12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涉及省内14个城市的84个尚未标准化处理的不规范地名,包括阳光巴洛克小区、珊瑚宫殿、中央大道等名称。
6月11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政府发布19个不规范地名公示表,包含6号大院、龙记国会山小区、EE新城小区、御府花园小区等。
据澎湃新闻了解,今年4月初,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示范培训班。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名管理处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省份贫困地区代表,“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市(州、地区)地名管理工作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计200人参与了培训。此后,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兰溪市,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惠州市、云浮市,甘肃金昌市,内蒙古,安徽省合肥市,重庆市,河南省郑州市、三门峡市,山东省等多地已先后对辖区范围内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了公示,并要求整改。
不规范地名损害了民族文化
这是响应2018年底,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民发〔2018〕146号)。根据要求,各地在2019年3月前需完成摸底排查并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
民发〔2018〕146号文表示,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自2014年7月开始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民发〔2018〕146号文确定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
(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
(三)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同时,〔2018〕146号文给出了时间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不规范地名标准化处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相关公共标志牌及户外广告标牌、地图领域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清理任务。〔2018〕146号文明确,清理整治活动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工作原则是审慎稳妥、依法实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体现特色、传承文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其中,要求准确把握工作重点,严格遵照认定标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合理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对于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乱改老地名,确保地名总体稳定。对于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要符合地名命名更名基本原则,体现历史、地理、人文特征和地方特色。
4种类型需要清理
民发〔2018〕146号文明确了“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共分为4个类型。
1.刻意夸大的“大地名”——专名或通名的含义远远超出地理实体实际地域、地位、规模、功能等特征的地名。
认定原则和标准是,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世界、环球、欧洲、澳洲、美洲、中国、中华、全国、万国、特区、首府”等词语的地名,或通名层级混乱,刻意夸大地理实体功能的地名。
2.崇洋媚外的“洋地名”——包含外国人名、外国地名,用外语词命名的地名。但历史上已经存在、具有纪念意义或反映中外人民友谊的地名,地名用词含义符合汉语用词习惯、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如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列宁公园等。
认定原则和标准是含有外国人名、外国地名或其简称,容易造成误解的地名;直接用外文命名的地名和用外语词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
民发〔2018〕146号文举例MOMOPARK和帕提欧公馆,前者群众不知如何称呼,难以理解名称含义;后者帕提欧是patio的汉字译写形式。该文件明确希尔顿酒店、西门子公司等不属于此范围。
3.怪异难懂的“怪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怪诞离奇、含义低级庸俗、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
对用字不规范的认定原则和标准包括纯粹用数字做专名且无特定含义的地名;未经批准,随意使用汉字与数字组合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专名中使用“·”“-”等非文字符号的地名。
含义怪诞、低级庸俗的地名包括含义不符合公众认知,故弄玄虚,难以理解的地名;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容易产生歧义的地名,随意使用拼音字母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含义不健康、有悖公序良俗的地名,如哑巴路,黄泉路等。
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的认定原则和标准是,未经批准,随意使用“皇帝、皇庭、御府、帝都、王府、相府”等古代帝王的称谓以及历史上的官衔名、职位名等词语的地名(具有特定历史、宗教背景的除外)。
4.重名同音的“重”地名——一个城镇内的居民区、建筑物和道路、街巷名称重名或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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